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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河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 2013-05-12 发布者 : 管理员 浏览量 : 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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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类别
  1.学术型硕士生导师
  2.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
二、 遴选基本条件
  1.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基本条件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条例》(校发〔2012〕116号)第三章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2. 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基本条件根据《河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校发〔2010〕79号)第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及与办法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选择填写相应的《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
(1)申请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者,目前所从事的研究方向与所申请学科完全对应的申请者填写《河南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学术型);跨学科申请导师资格的申请者填写《河南大学跨学科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符合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填写《河南大学认定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申请者须认真阅读《申请表》的“填表说明”,按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逐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将一份包含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实习实践)情况证明、承担科研项目、代表性科研成果(实践成果、获奖成果)、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本(含目录)交予各培养单位;跨学科申请者需向跨学科所属单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合订本。
(3)校外申请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推荐书(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的项目、奖励和成果清单(加盖公章)和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我校相关学科专业2名硕士生导师推荐书。
  2.培养单位初审、推荐。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导师选聘条例相关规定对申请者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并向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完成各类表格要求的审批手续。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
  4.校内公示。
  5.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四、其他事项
    请大家务必在5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与科教科。
 
相关文件表格见附件
河大硕导申报相关文件及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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