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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岐伯山医院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项目(四次)采购公告

日期 : 2022-12-09 发布者 : 管理员 浏览量 : 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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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岐伯山医院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项目(四次)采购公告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岐伯山医院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项目次)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ZYY20221015001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岐伯山医院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项目次)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内容:

3M医用颗粒物防护口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7、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测报告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疗设备(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要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产品分类界定通知,软件产品需要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

8、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19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129日至20221215

8:00-12:00 14:00-17:00】

 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电话0371-56580625  

;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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