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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度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议价公告

日期 : 2018-04-11 发布者 : 管理员 浏览量 : 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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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度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概况:
    1、议价编号:ZZYY-2018-04-11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度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议价内容: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第四批院内议价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层次
数量
单价
总价
1
胎心监护仪
无要求
2
2.65
5.3
2
动态脑电图盒子
无要求
1
3
3
3
脑室镜机械臂
无要求
1
8
8
4
脑室镜器械包
无要求
1
4.98
4.98
5
3.0T核磁多功能线圈
无要求
1
8
8
6
亚低温治疗仪
无要求
1
3.1
3.1
7
食管阻抗/PH监测记录仪
国产
1
3
3
8
荧光定量PCR仪
国产
1
4.8
4.8
9
结肠灌洗机
国产
1
4.9
4.9
10
HD高清关节镜镜头
原装进口
1
6
6
11
红外线治疗仪
原装进口
1
8
8
12
单鼻孔垂体瘤手术器械包
国产
1
13
13
13
智能止血带机
原装进口
1
15
15
14
多参数监护仪
原装进口
3
15
45
15
胃肠动力理疗仪
国产
1
9.8
9.8

    1)设备技术参数和议价文件在报名后由医学装备科提供。
    2)供货商可依据供货能力自愿选择投一个或多个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各项目的供货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参与议价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6、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带携带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3)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4)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生产企业(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承诺书。
    注:以上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招标监督小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以上报名资料准备完整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议价。
四、议价公告发布地址:
    本次议价公告在以下网址公开发布《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4月18日(节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地    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0371-56580522
六、议价时间
    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议价地点:另行通知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 
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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